读创/深圳商报记者 刘育銮 通讯员 陈楚凤
近期,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社区完成6个居民小组和1个工业园区共13个安全投影灯的安装。新颖的警示形式和显眼的灯光效果,有助于强化辖区安全管理,保障居民**众的出行安全。
此外,江岭社区还深入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,组织志愿者对非机动车主进行文明劝导,提高交通安全意识。“我经常到路口参加文明劝导活动,看着越来越多的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很有成就感。”志愿者江**说。
接下来,马峦街道将继续运用多种形式推动交通安全知识深入人心,织密织牢交通安全防护网,提高居民**众的安全意识,构建文明**平安社区。
审读:孙世建 孙正东
读创编辑李红
来源:深圳商报
公告
居民朋友:
根据《**台市燃放**花**竹管理条例》规定, 莱山区全域为禁止燃放区,在禁止燃放区内,禁止燃放**花**竹,违法燃放**花**竹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,处五百元的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在此,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切实增强守法文明意识,自觉做到:
一、做禁放**花**竹的践行者。理解、支持、遵守禁放规定,不违法燃放**花**竹。
二、做禁放**花**竹的宣传者。向亲朋好友等身边人宣传禁放规定和燃放**花**竹的危害,共同营造良好的禁放社会氛围。
三、做禁放**花**竹的志愿者。发挥示范表率作用,积极劝导家人、朋友不违法燃放**花**竹,发现违法燃放**花**竹的,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。举报电话:110。
居民朋友,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守护安定、**、整洁的居住环境,为防治大气污染,创建莱山**好家园做出应有贡献!
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,工作顺利,生活愉快,万事如意!
**台市**莱山分局
2021年12月
龙口市人民政府
关于划定**花**竹禁放区的公告
2021年12月8日,**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实施了修正后的《**台市燃放**花**竹管理条例》。根据该条例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,现就我市**花**竹禁止燃放区具体范围公告如下:
1.东城区:东起凤凰山路、西至威龙大道,南起石黄线(含石黄线以南的南山行政管辖区)、北至环城北路(黄县大道)。
2.西城区:东起疏港铁路、西至海边,南起河抱河、北至海边。
**花**竹禁止燃放区范围内,禁止销售、储存、燃放**花**竹。禁止燃放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,其**花**竹燃放管理按照《**台市燃放**花**竹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《**台市燃放**花**竹管理条例》
龙口市人民政府
2021年12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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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典范莱山、今日莱州、今日龙口报
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及时联系删除
编辑:胶东君 主编:周明翔 监制:孙玲姿 总监制:刘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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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胶东在线